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:
律师(本科)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和法制需要,能为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高层次律师专门人才。要求应考者能系统掌握律师专业的基础理论、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,熟悉党和国家的主要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,能够较好地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,联系工作和社会实际,具有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和一定的研究能力。
课程设置:
专业代码:C030108
文别:汉文
主考院校:新疆大学
序号
课程代码
课 程 名 称
学分
备 注
说明:
本专业计划共设置毕业课程14门。
报考条件:①法学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;②非法学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,须加考“法理学(05677)(7学分)”、“刑法原理与实务(一)(00919)(7学分)”、“民法原理与实务(一)(00917)(7学分)”和“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(一)(00918)(7学分)”四门课程。
从2008年下半年起,原公共政治课“毛泽东思想概论”、“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”调整为思想政治理论课“中国近现代史纲要(03708)(2学分)”、“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(03709)(4学分)”课程。凡已通过“毛泽东思想概论”和“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”两门课程的考生,不再参加调整后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。只通过其中一门课程的考生,须参加“中国近现代史纲要”课程的考试。
“公证与基层法律服务实务”和“司法鉴定概论”为二选一考试课程,已通过该两门课程的,可用其中一门课程顶替“法院与检察院组织制度(00993)(3学分)”课程。
2005年下半年起,英语(二)作为选考课,未选考英语(二)的考生须加考“劳动法(00167)(4学分)”、“公司法(00227)(4学分)”、“金融法(05678)(4学分)”和“税法(00233)(3学分)”四门课程,且毕业时不能申请授予学士学位。
1
03708
中国近现代史纲要
2
2
03709
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
4
3
00015
英语(二)
14
三选一
00016
日语(二)
14
00017
俄语(二)
14
4
00226
知识产权法
4
5
00228
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
4
6
00229
证据法学
6
7
00924
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
4
8
00224
律师执业概论
5
9
00993
法院与检察院组织制度
3
10
00230
合同法
5
11
00247
国际法
6
12
00249
国际私法
4
13
00246
国际经济法概论
6
14
00925
公证与基层法律服务实务
3
二选一
00926
司法鉴定概论
4
06999
毕业论文
不计学分
总 学 分
7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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