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业概述:
法律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,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,能在国家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,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、行政机关、检察机关、审判机关、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以及涉外、涉侨等部门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。
培养目标:
以马克思主义、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,培养德才兼备德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。要求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、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;熟悉我国主要法律、法规以及有关的方针政策,具有一定的分析和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。
课程设置:
本科
专业代码:C030106
文别:汉文
主考院校:新疆大学
序号
课程代码
课 程 名 称
学分
备 注
说明:
本专业计划共设置毕业课程15门。
报考条件:①法学类(包括法律、经济法学、行政法、律师等)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;②其它非法学类专业的专、本科毕业生报考,须加考“法理学(05677)(7学分)”、“宪法学(05679)(4学分)”、“刑法学(00245)(7学分)”、“民法学(00242)(7学分)”和“民事诉讼法学”(00243)(5学分)“五门课程。
从2008年下半年起,原公共政治课“毛泽东思想概论”、“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”调整为思想政治理论课“中国近现代史纲要(03708)(2学分)”、“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(03709)(4学分)”两门课程。凡已通过“毛泽东思想概论”和“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”两门课程的考生,不再参加调整后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。只通过其中一门课程的考生,须参加“中国近现代史纲要”课程的考试。
从2007年起,“婚姻家庭法(一)(00855)(3学分)”调整为“婚姻家庭法(05680)(3学分)”:“金融法(一)(00256)(4学分)”调整为“金融法(05678)(4学分)”:“法理学(一)(00211)(7学分)”调整为“法理学(05677)(7学分)”:“宪法学(一)(00212)(4学分)”调整为“宪法学(05679)(4学分)”。
考生已通过原计划有关课程,可顶替本计划中的相应课程: ①“行政法”可顶替“法律文书写作(00262)(3学分)”;②“政治学原理”、“国际关系”或“海商法”可顶替“合同法(00230)(4学分)”或“公司法(00227)(4学分)”或其他选修课(原计划中的一门课程只能顶替现计划的一门课程);③“金融法(一)”可顶替“金融法(05678)(4学分)”;④“自然科学基础知识”可顶替“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(00228)(4学分)”;⑤“专利法和商标法”可顶替“知识产权法(00226)(4学分)”;⑥“婚姻家庭法(一)”或“伦理学”可顶替“婚姻家庭法(05680)(3学分)”;⑦“国际关系史”可顶替选修课中的任意一门课程。
已通过专科“婚姻法”或“公证与律师制度”,在本科段不需重考这两门课,应在选考课中另行选取两门课程考试。
符合条件(35岁以上)申请免考外语者,须从计划中所列的13——21的未考选考课中选取三门课程加考,补足14学分,且不能申请授予学士学位。
1
03708
中国近现代史纲要
2
2
03709
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
4
3
00015
英语(二)
14
三选一
00016
日语(二)
14
00017
俄语(二)
14
4
00262
法律文书写作
3
5
00249
国际私法
4
6
00246
国际经济法概论
6
7
00230
合同法
4
8
00227
公司法
4
9
00167
劳动法
4
10
00228
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
4
11
00226
知识产权法
4
12
05680
婚姻家庭法
3
13
00263
外国法制史
4
九选三
14
00264
中国法律思想史
4
15
00265
西方法律思想史
4
16
05678
金融法
4
17
00233
税法
3
18
00257
票据法
3
19
00258
保险法
3
20
00259
公证与律师制度
3
21
00169
房地产法
3
06999
毕 业 论 文
不计学分
总 学 分
65
就业方向:
相比之下,其就业情况不太乐观,该专业难就业的主要有原因:
一, 门槛高:必须要通过司法考试才能从事律师这个职业,而参加司法考试基本的要求至少是本科学历以上, 而且通过率不超过30%.;
二, 对个人素质方面的要求也是非常高,口才,交际能力,人际关系,记忆力,反应力等;
三,供大于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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